第一节 E组贸易术语
E组只包括一种贸易术语,即EXW,英文全文是Ex Works (…named place),即工厂交货(……指定地点)。 EXW贸易术语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条件。按这一术语成交时,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相约定的交货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准备好,由买方自己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收货物,并且自己承担一切风险、责任和费用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到目的地。由此可见,采用EXW条件成交时,卖方承担的风险、责任以及费用都是最小的。在交单方面,卖方只须提供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,如合同有要求,才须提供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证件。至于货物出境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,卖方无义务提供。但在买方的要求下,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,卖方也可协助买方取得上述证件。 根据《2000通则》的解释,EXW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。 一、买卖双方的义务 按照EXW术语成交,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可归纳如下: (一)卖方义务 (1)在合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,将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。 (2)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。 (3)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。 (二)买方义务 (1)在合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,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,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。 (2)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。 (3)自负费用和风险,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,并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。 二、应注意的问题 EXW不是国际贸易中的常用术语,但由于按这一术语成交时价格最低,因而对于买方具有一定的吸引力。在业务中选用这一术语时,应注意下列问题: (一)关于货物的交接问题 买卖双方在订约时,一般要对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作出规定。为了做好货物的交接,卖方在货物备妥后,还应就货物将在什么具体时间和地点交给买方支配的问题,向买方发出通知。如果双方约定,买方有权确定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和/或地点受领货物时,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,以免延误交货或引起其他差错。如果买方没有能够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受领货物,或者在他有权确定受领货物的时间、地点时,没有能够及时给予适当通知,那么,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为合同项下的货物,买方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。 (二)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装运问题 作为买方,在签约时应根据运输的情况,提出对货物包装的具体要求,并就包装费用负担问题作出规定,以避免事后引起争议。关于货物的装运问题,按《通则》的解释,由买方自备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运货物,一般情况下,卖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的责任及费用,但如果双方约定,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并承担相关的费用,则应在签约时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 (三)关于办理出口手续的问题 前已述及,在工厂交货条件下,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责任在买方,尽管有时可要求卖方代办,但货物被禁止出口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的。因此,在成交之前,买方应了解出口国政府的有关规定,例如是否允许在该国无常驻机构的当事人在该国办理出口结关手续。当买方无法做到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的出境手续时,则不应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成交。在这种情况下,按照《2000通则》的解释,最好采用FCA术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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